福建开设有公共艺术专业的院校/学校/大学一共1所:闽南师范大学,具体如下:
闽南师范大学
专业:公共艺术/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项目)
计划:2019年公共艺术60人,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项目)20人
公共艺术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意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视觉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基础课程学习,根据个人志愿及专业成绩排名情况分别进入环境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产品造型设计等专业方向进一步学习深造。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各类设计院、设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核心课程:视觉与空间设计基础、装饰基础、造型材料与工艺、创意与设计色彩、环境雕塑造型、壁画与浮雕、数码图形处理等。
公共艺术(闽台合作项目)
培养目标:本专业与台湾东海大学合作办学,培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有创意能力,能在室内外公共空间中进行艺术创造与视觉设计以满足相应的城市环境美化与人文关怀需求的专门艺术设计人才。学生经过一段时间的基础课程学习,再进入专业的公共艺术设计方向进一步学习深造。毕业生可到各级市政规划局、交通部门、各类设计院、设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从事创作、设计、研究、教学及艺术工程管理等工作。
核心课程:视觉与空间设计基础、装饰基础、造型材料与工艺、创意与设计色彩、环境雕塑造型、壁画与浮雕、数码图形处理等。
录取规则
为了保证2019年在闽艺术类本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2019年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继续实施“一档多投”录取模式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如下录取规则。
第一条:我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为福建省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录取时从文考成绩(含固定照顾加分)和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均达到相应的省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投档考生中,根据各专业的预录取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对不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进行退档,提交省考试院匹配、确认录取结果。
第二条:我校面向福建省招生的公共艺术专业考生按福建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省级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第三条:排序分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以此确定每一个考生在其群体中的位次。单科成绩的排列顺序:文科艺术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艺术类依次为省级专业统考成绩、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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