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1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高校全称: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层 次:专科
第四条 校 址:主校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东校区: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宜山路70号。
第二章学费标准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收费标准
530803 航空物流管理 6500
500401 民航运输服务 6500
530605 市场营销 4500
490208 药品经营与管理 5000
530802 现代物流管理 4500
420802 环境工程技术 3500
420901 安全技术与管理 5500
420809 水净化与安全技术 5500
440406 建筑消防技术 5100
430601 材料工程技术 5000
470104 化工生物技术 5500
470204 石油化工技术 5000
470201 应用化工技术 5000
470208 分析检验技术 5000
490202 生物制药技术 5500
490203 药物制剂技术 5000
520415 中药制药 5000
490204 化学制药技术 5000
530302 大数据与会计 4000
460110 智能焊接技术 4100
460307 工业过程自动化技术 6500
460101 机械设计与制造 4100
470210 化工装备技术 4100
510201 计算机应用技术 4100
500602 城市轨道车辆应用技术 6500
460301 机电一体化技术 5500
460104 机械制造及自动化 5500
460305 工业机器人技术 5500
460306 电气自动化技术 5500
430105 电力系统自动化技术 5500
460703 汽车电子技术 5500
530701 电子商务 4100
510106 移动互联应用技术 6500
510206 云计算技术应用 6500
460609 无人机应用技术 6500
460113 模具设计与制造 5000
460103 数控技术 5000
460202 机电设备技术 5000
510101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5000
510102 物联网应用技术 5500
460301H 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 14000
500409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 6500
510208 虚拟现实技术应用 5000
460702 新能源汽车技术 5000
460114 特种加工技术 5000
510302 现代移动通信技术 5500
440106 建筑室内设计 5100
550113 广告艺术设计 5100
550103 数字媒体艺术设计 6500
510203 软件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60701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510107 汽车智能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470209 化工智能制造技术 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第三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 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六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师范生公费教育、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七条 我院对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还设立了校内奖学金(一等1600元/年,二等800元/年,三等200元/年)和困难学生帮扶资金,建立了孤残学生帮扶与救助制度。
为实施精准帮扶,学院每年制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走访慰问计划,为其发放慰问品。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结合学生专业及个人能力,设置大量勤工助学岗位,学生可以通过参与勤工助学获得资助,减轻生活负担。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及相关程序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和住宿费。入学时,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报到期间,通过高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一条 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二条 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1、调档比例:投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要求执行。
2、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成绩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1)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
(2)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如果填报了“服从专业调剂”,按投档分数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录取未满并符合专业培养要求的专业;如果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则不予录取,做退档处理;
(3)同等条件下,按照各省(市、区)文科和理科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报考专业,即文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语文、文科综合、数学、外语;理科的科目顺序依次为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但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投档后,在“专业志愿”和“高考成绩”相同的条件下,按考生原始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新生录取专业;
(4)对加分照顾考生的处理,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和考生所在省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jvcit.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丰满区恒山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432-64649925 64644361
联系人:徐老师
第十五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吉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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