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代码:国标10826 省标:1985
一、学校名称:明达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地点: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668号
三、办学性质:民办普通高职教育
四、招生类型:全日制普通类高等学历教育
五、学历层次:专科
六、学习年限:三年
七、学院简介
明达职业技术学院1995年获江苏省人民政府批准,是一所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校址位于盐城市射阳县。学院占地面积近800亩,具有较为完备的教学、实训、生活设施。现有各类建筑物50余幢,总面积近12万平方米,各类行政用房达5万平方米,各类教学实验仪器设备总值近2000万元,馆藏图书27万余册。学院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投资主体为北京北方投资集团。
八、录取规则
1、凡符合生源所在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规定的报名条件的考生均可报考。
2、学校严格执行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特殊专业体检及要求)。学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比例无要求。
3、考核方式:全国普通高考。
4、学校依据教育部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对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按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考生考试成绩和公布的招生计划,严格按招生的有关规定进行录取。
5、我校严格按教育部和各省(市、区)的相关规定执行加分优惠政策。
6、学校将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并经考试院审核。
7、 学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相关规定进行录取,若平行志愿生源不足,则参加征求平行志愿(含院校服从志愿)录取或者按各省规定参加其他志愿录取。
8、 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市)按其高考改革方案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九、录取办法
(一)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的录取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办法,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择优录取。如该专业已经录满,按考生所填报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当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考生若服从专业调剂,则将其随机调录到专业组中计划未满的专业,考生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将予以退档。
(二)同分录取原则:
(1)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当投档分相同时,首选科目为历史的,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首选科目为物理的,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若仍相同,则依照首选科目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2)未实行高考改革试点的省份,当投档分相同时,文科考生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理科考生依次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录取。
不限制考生应试的外语语种。
十、收费项目及标准:
1、学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民办高等学校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费〔2013〕154号),具体收费标准为:工商企业管理、市场营销、旅游管理专业10800元/生.学年; 其他专业12000元/生.学年。
2、住宿费: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教育厅关于高等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苏价费〔2002〕369号 苏财综〔2002〕162号),学校社会化学生公寓按照具备的条件收取相应标准。我校具体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
3、教材代办费:学年初预先收缴,学年末按实结算。
4、学生资助政策
奖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校内奖学金等。
助学金:我校设有国家助学金、勤工助学等助学政策。
助学贷款:考生可凭我校录取通知书到当地教育局资助部门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可享受每年最高额8000元的免息助学贷款。
十一、退费办法:按照苏价费[2007]423号文件执行
十二、招生计划:以各省级(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计划数为准。
十三、证书类别:专科学历证书
十四、证书颁发办法:学生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颁发国家承认的明达职业技术学院专科学历证书。
学院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经济开发区668号
咨询电话:0515-82314629 监督电话:0515-42314686
学院传真:0515-82314699 邮 箱:1456829449@qq.com
学院官网:www.mdut.cn 邮政编码:22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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