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2021年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三条 学院全称: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4152014616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教育
办学层次:专科
学校性质:公办
学校地址: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学院简介: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是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是一所以经济贸易类专业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拥有“全国文明单位”称号。学院布局为“一主两辅两基地”,主校区位于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两个辅校区为贵阳校区和都匀南校区。目前开设有大数据与会计、电子商务、旅游管理、建筑室内设计、大数据技术、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茶艺与茶文化等24个专业,师资力量雄厚。学院紧紧抓住全省实施三大战略行动的机遇,以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为核心,弘扬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劳模精神”,完善产教融合、校企协同育人机制,增强办学活力,提升服务能力,办学成效显著。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四条 学院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招生录取小组,负责制定学院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讨论决定招生的考核和录取等重大事项。具体由学院招生就业处组织实施。
第五条 由学院纪委和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招生工作各项政策的贯彻落实,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开、公正、公平,确保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第四章 招生计划
第六条 招生计划以省教育厅下达为准,详见省招生考试院公布的2021年招生专业目录。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七条 学院录取新生原则:以全国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成绩为主要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遵循“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录取工作在省招生考试院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对所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学院根据具体情况调剂。
录取通知书发放:学院根据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公示的录取考生名单,在当年8月份经高考录取系统正式投档后,使用投档系统导出的电子档案打印正式《录取通知书》,并加盖本院招生录取正式公章,经邮政EMS专线寄送录取考生。
第六章 收费标准及奖助学政策
第八条 严格按贵州省物价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及标准执行。学费:3500元/学年/生;学生公寓住宿费:本部1100元/学年/生。贵阳校区400元/学年/生(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专业在贵阳校区),南校区600元/学年/生(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专业在南校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按国家扶贫政策有关规定享受教育精准扶贫资助。
第九条 被我院录取并到校报到的考生,学院赠送西服一套。符合条件的学生享受国家规定的各种资助及奖学金,就读期间参军的学生享受学费奖补。
第十条 经省招生考试院批准录取的新生,可按政策到生源地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贷款”。
第七章 学历证书的颁发
第十一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发给国家承认学历的、经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专科毕业证书,并以此具印。
第八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三条 本章程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联系方式:
职院本部联系电话:0854-8369290
宋老师18085428050 卢老师13985181812
罗老师18085428030 侯老师18085049185
杨老师18085428087 任老师 18085016636
贵阳校区联系电话:
卢老师13985181812
南校区联系电话:0854-8363978
肖老师18085428027
学院地址:主校区: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
贵阳校区: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白云大道229号
南校区:贵州省都匀市剑江南路
邮编:558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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