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全面贯彻执行教育部实施阳光工程、依法治招的精神,做好2022年招生工作,维护学校和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工作。
第二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学校国标代码:14251 河南招生代码:6293
第六条 办学地点:河南省驻马店市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办学层次:专科
第九条 办学特点:综合性高职院校
第十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
第十一条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三章 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二条 设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招生政策,讨论决定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
第十三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四条 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对学校考试招生疫情防控工作及时作出安排部署,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措施和应急预案,做到科学防控、系统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确保疫情防控不出问题。
第十五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纪委负责对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396—2869927
第四章 招生计划及要求
第十六条 2022年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高职专科招生计划,严格按照上级部门下发的计划数进行招生。
第十七条 专业录取的体检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 计划公布形式:招生计划主要有两个公布渠道:一是由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方式向社会公布;二是由我校通过招生网站、公众号等形式向社会公布。
第五章 录取原则
第十九条 录取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下进行,执行教育部“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规定。
第二十条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招生计划根据生源报考情况,可进行调整。相同成绩按语数外科目成绩排序录取。所有专业男女不限,文理兼收。我校艺术类专业均在普通批次进行录取,按照普通批次投档录取规则执行。
第二十一条 原则上同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考试院或高招办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和做法。
第二十二条 新生入校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录取条件或有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所交学费不予退还。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三条 我校各专业收费按豫发改收费(2021)456号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学费标准如下:文科类3700元/生・年,理工类4200元/生・年,住宿费标准700元/生・年;书费预收500元/生・年(按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为学生代购教材,按学年预收教材费。教材费在学年结束时,按实际发生的费用据实结算,多退少补)。
第二十四条 学校学生资助奖励项目: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一等4300元/人/年、二等3300元/人/年、三等2300元/人/年),校长奖学金(1000元/人/年)、文明标兵奖学金(1000元/人/年)、技能竞赛奖学金、学习优秀奖学金,勤工助学(350元/人/月),退役士兵学费补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应征入伍学费补偿代偿(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生源地或校园地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
申请程序:
奖励类项目: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资助类项目:困难认定→个人申报→班级评议→院系推荐、公示→学校审核、公示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生录取工作,对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将依法追究其责任。望考生和家长不要轻信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的非法招生诈骗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办公室。
学校地址:
南 校 区:河南省驻马店市置地大道517号
北 校 区:河南省驻马店市学院路和顺河路交叉口西北
联系电话:0396-2869986、2869226
学校官网:https://www.zmdvtc.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s://zsxxw.zmdvtc.edu.cn
电子邮箱:zmdzyzsbgs@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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