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全称: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
二、办学层次:本科
三、办学类型: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四、办学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西县紫蓬山风景区森林大道3号
五、录取规则及要求:
(一)录取总体原则:按照教育部和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二)专业录取以分数优先为原则,根据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级高的考生,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凡服从专业调剂者,按照考试成绩优先的原则将其调剂到相关有空缺计划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未能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三)商务英语专业高考外语语种须为“英语”。
(四)艺术类招生使用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业统考成绩;有统一投档、录取规则的,按生源所在省份的艺术类投档和录取规则执行。
安徽、江苏和广东省在达到相应省份专业课合格线和文化课最低控制线的基础上,按照投档分数从高往低排序录取。
河南省在文化成绩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前提下,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往低依次录取,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含政策性加分)×60%+专业成绩/专业总分×750×40%。投档总分相同时,依照专业课成绩排序;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时,按照文化总分(不含政策加分)成绩排序;若仍相同,则按单科成绩(依次为语文、英语、数学)排序。
(五)报考美术类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要求无口吃;报考表演、舞蹈表演、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考生要求无残疾。
(六)我校“软件工程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智能制造工程技术”三个专业为职业本科专业,更注重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养。职业本科招生专业设置独立投档单位,专业录取按照分数优先原则执行。
六、颁发证书: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学校名称为“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由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授予相应的学士学位。
(七)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八)各专业男女比例无要求。
(九)考生体检要求按《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七、收费标准:按照安徽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文件收费标准执行。
八、相关政策
学校建立了“奖、助、勤、贷、减、免、补”多元一体的学生资助体系。包含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校奖学金(2000元/年、1500元/年、1000元/年)、校园年度人物奖(5000元/年)、自强之星奖(1000元/年)、国家助学金(4000元/年、3000元/年、2000元/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12000元/年)等,咨询电话0551-68582731。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51-68583277、0551-63751234
学校网址: www.wenda.edu.cn
招生信息网:http://www.wenda.edu.cn/zs/
咨询QQ:800006176、138583277
微信公众号: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
十、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如与生源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的规定相冲突,以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其他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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