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202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以下称招生省份)教育主管部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本校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
主管部门: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第三条 办学层次:专科
办学类型:全日制民办普通高等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按规定修完
专业教学计划的全部课程,经考核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学校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第五条 学校招生工作严格贯彻落实国家教育方针,坚持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家长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委员由主管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招生委员会讨论制定招生政策、招生规模、招生计划,负责指导和审定招生政策,并对招生工作中的重大事宜进行讨论和决策。
第七条 学校招生办公室是我校招生的实施机构,负责处理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理事会、党委和学校行政领导共同成立招生领导小组,负责对我校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计划由教育主管部门下达,制定学院的分省、分专业招生来源计划,通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考试主管部门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学校无预留计划。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一条 招生录取规则1.调档比例:按照招生省份调档政策执行。
2.专业分配原则
(1)当遇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以下规则进行录取:优先录取原始总分高的考生;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在前者优先录取;原始总分相同、专业志愿顺序相同,物理科目录取依次以数学、语文、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历史科目录取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的高低为录取顺序;如小分仍然相同,则参考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内容。
(2) 艺术类考生录取:文化课,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所在省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省联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按照专业成绩排序,若仍相同,按照语、数、外单科成绩先后排序录取。
3.加分政策:对考生加分的处理按招生省份的规定执行。学校认可招生省份的加分投档的政策和规则,按考生政策性照顾加分后的成绩录取。
4.高考改革省份相关要求
(1)我校在实行高考改革省份的招生录取工作中,按照各省公布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2)在选科中我校飞机机电设备维修专业,首选科目为物理。其它专业物理或历史均可,不提科目要求。
5.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考生学校承认各省 (自治区、直辖市) 的艺术专业课统考成绩 (联考成绩)。考生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上线的条件下,按照考生的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第十二条 专业录取的特殊要求和限制条件1.外语考试语种要求:不限。
2.单科成绩要求:分数相同考生,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规定排序原则进行录取。如未规定排序原则,学校将依次按照语文、数学、外语、综合科目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录取。3.体检要求:按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专业基础要求:
五官端正,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举止端庄;身高女生162-175cm,男生172-188cm;体重范围(kg):[身高数 (cm)-110]±[身高数 (cm) -110] X10%;视力: 双眼矫正视力在 (E型) 表上不低于 4.8;色觉、嗅觉正常;身体裸露部无明显疤痕,无纹身;口齿清楚,中、英文发音基本标准,听力正常;行走正常无明显的内、外八字;无精神病史及癫痛病史,肝功能正常,无肾炎、传染病及各类慢性疾病。
第五章 收费标准及资助政策
第十三条 收费标准:
1.学费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元/年) |
1 |
飞机机电设备维修(机务维修) |
22800 |
2 |
计算机应用技术(大数据应用) |
22000 |
3 |
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应用技术) |
22000 |
4 |
大数据与会计 |
16800 |
5 |
工商企业管理(网店运营) |
22000 |
6 |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表演与制作) |
26800 |
7 |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配音) |
26800 |
8 |
戏剧影视表演(影视媒体主播) |
26800 |
9 |
艺术设计(数字媒体设计) |
22000 |
10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 |
22000 |
11 |
艺术设计(电影美术设计) |
22000 |
12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26800 |
13 |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
26800 |
14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28600 |
15 |
舞蹈表演(中国舞) |
28600 |
16 |
舞蹈表演(流行舞) |
28600 |
17 |
早期教育 |
16800 |
18 |
现代文秘(空中服务与礼仪) |
19800 |
19 |
现代文秘(地勤服务) |
17800 |
2.住 宿 费:3200元/年(空调6人间);
第十四条 国家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了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奖励和资助项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以保障其顺利入学。学院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就业,为这一学生群体提供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扶持,为其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新生报到及入学资格复查要求
1.录取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相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到校报到,因故不能按期报到者,应以书面形式向学院请假,逾期15日未报到且未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入学资格复查: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考生入校后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体检不合格或资格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六条:联系电话、网址等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镇顺沙路6号院
咨询电话:400-888-1985、010-51731888、51731836
在线咨询QQ: 800180985
学院网址:http://www.jgy1985.cn
招生网址:http://www.1985edu.com
第十七条 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变化与本章程不一致,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部门:
本章程由北京科技经营管理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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