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名称: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河北地质职工大学)
国标代码:50139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院校
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原河北地质职工大学)是经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位于河北省石家庄市,现有蟠龙湖校区、石家庄市校区、植物园校区,是华北地区唯一一所资源环境类专业特色高职院校。现设有地质工勘系、建筑设计系、财经商贸系、计算机与信息技术系、体育健康系,重点打造资源环境与安全大类、土木建筑大类、文化艺术大类、财经商贸大类、电子与信息大类、教育与体育大类、装备制造大类、旅游大类共八大类专业群,形成了各专业集群协调发展,结构合理、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体系,各专业在全国及河北省技能大赛屡获嘉奖。学校建校四十余年以来,为社会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连续十余年被河北省委省政府命名为“河北省文明单位”。
一、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的招生政策,本着“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中对相关专业要求执行。
3、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执行各省投档规定,对于进档考生,以分数优先、遵循专业志愿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作退档处理。
4、未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自治区),对投档考生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再按照考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填报我校志愿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有缺额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且分数达不到所报专业的考生作退档处理。我校认可各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有关加分、优先录取和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5、同分考生排序原则:历史类进档考生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物理类进档考生依次按数学、语文、外语、物理、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
6、对享受加分或降分投档照顾的考生,按照教育部及各省招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7、考生外语语种不限,各专业在校期间外语教学语种为英语。
8、新生报到后,学校要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和身体复查,对于弄虚作假、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收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标准详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招生计划。住宿费标准为500元/学年。
三、资助政策:
国家奖学金,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奖励标准为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生均3300元/年;校级奖学金,奖励标准一等奖学金600元/年,二等奖学金400元/年,三等奖学金200元/年;在校生享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最高贷款金额12000元/年;建档立卡家庭新生在校期间享受学费、住宿费、书费全额减免,同时享有申请国家助学金资格;在校期间申请参军入伍或退伍后入学的学生享受学费国家补偿政策。
四、学历证书
学生在学校规定期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由河北资源环境职业技术学院(原河北地质职工大学)具印颁发经教育部电子注册、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学历证书(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教育毕业证书)。
学校地址:石家庄市元氏县装院路68号(蟠龙湖校区);
石家庄市桥西区中山西路901号(石家庄市校区);
石家庄市鹿泉区龙康路8号(植物园校区)
联系电话:0311-83609390/68108550
传真电话:0311-68108855
学校网址:http://www.dkyaol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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