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标代码:14673
在川招生代码:5795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
学校为四川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四川省教育厅主管的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办学层次为专科。
二、办学地址
四川省资阳市外环路西三 段1666号。
三、录取规则
1.资阳口腔职业学院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级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并按照各省招考委录取政策统一组织录取。
2.根据各省招考委相关招生规定确定调档比例,调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平行志愿一般为105%以内)。
3.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各省招考委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4.实行顺序志愿的省份,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实行平行志愿的省份,按照“位次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以考生投档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考察,择优录取。
5.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录取专业,投档成绩相同时,按照语、数、外、文/理综合成绩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6.当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都无法录取时,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随机调剂录取到未完成计划的专业,将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7.我院对各专业不限制男女比例。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但我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8.考生须在报名信息中向当地招办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并在录取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因通讯不畅造成的一切录取遗留问题责任自负。
9.录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口腔医学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左利手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护理专业不招收色弱色盲考生,要求身体无残疾。
10.新生入校后,将按照国家、四川省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于审查或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办理。
11.原则上,凡在我院规定的报到时间15天后,未前来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学生按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办理。
12.毕业颁证:按国家招生管理规定录取并取得我院正式学籍的学生,在规定的修读年限内修完人才培养方案所有课程和学分,符合毕业条件的颁发学院名称:“资阳口腔职业学院”的毕业证书,并完成学信网学籍学历电子注册。
四、学费标准
学生的学费和住宿费标准严格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政策执行。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按照规定的项目,坚持学生自愿、不得营利的原则收取。
五、资助政策
我院按国家规定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同时,设立学院奖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在生源地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学院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的机会,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26080007、26080009
学院地址:四川省资阳市外环路西三段16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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