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学校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政策法规和文件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3年招生章程。
基本情况
一、学校全称: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二、学校国际代码:14463
三、办学类型:公办 师范类全日制 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四、办学层次:专科
五、校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职业教育园区厚德路18号
六、学制:三年
七、招生计划:各专业招生人数以内蒙古自治区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
八、招生专业:学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美术教育、小学教育、小学英语教育、艺术教育、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舞蹈教育、舞蹈表演、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工艺美术品设计、广告艺术设计、动漫设计、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体育教育、运动健康指导。
录取规则
(一)录取原则
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以考生所报志愿为依据,依照考生成绩择优录取,认真落实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政策、措施。
(二)专业录取原则
采取“专业志愿清”的方式录取,即投档考生按专业志愿和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结束后,开始录取第二专业志愿考生,以此类推。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将其调剂录取到其他计划未满的相关专业。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作退档处理。对于已投档考生排序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然后文科和蒙授文科考生,依次按语文(蒙古语文甲或朝鲜语文)、文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理科和蒙授理科考生,依次按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外语单科成绩择优录取;对口高职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时,依次按照语文、外语等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三)艺术类、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艺术类、体育类考生需参加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其他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统考及联考并且成绩合格,录取时依照考生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文化课成绩成绩相同时,首先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优先录取政策,然后依次按专业课成绩、语文、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外语、文科数学(理科数学)单科成绩择优录取。
(四)优惠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委(教育厅)或高招办相关政策执行。
(五)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相应资助政策。
1、设立国家奖学金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及国家助学金(一等4400元、二等3300元、三等2200元)。
2、自治区奖学金6000元、自治区励志奖学金4000元。
3、乌兰夫奖学金每年10000元,华誉助学金2000元。
4、应往届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以申请12000元。
5、校内资助:奖励家庭经济困难且同时学习成绩优异的学生。一等奖学金15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三等奖学金800元。针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调查审核后,给予减免当学年全额学费。
6、特困补助资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一等3000元、二等2000元、三等1200元。
(六)学校负责,接受监督
学校对招生工作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要求工作人员认真贯彻教育部和自治区有关招生工作文件精神,确保学校招生工作有序进行。严格遵守招生录取原则,杜绝和防止录取过程中的舞弊行为,对违反录取原则和招生工作纪律的人和事,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所有被录取学生,一经办理录取手续,实时在学校官网公布和公示。
九、体检标准: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的有关规定。
十、收费标准:学校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对学生进行收费。
(一)学费:文化类5000元/年/每人、 艺术类6500/年/每人
(二)住宿费:八人间900元/年/每人,四人间1100元/年/每人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学生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取得应修学分,达到学校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颁发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证书。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
十三、联系方式:
招生咨询电话:0477—5119660 0477—5113311
学校网址:http://www.nmmzyz.org.cn
学校地址: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东胜区铁西职业教育园区厚德路18号
邮政编码:0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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