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专业强基计划培养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部分高校开展基础学科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教学〔2020〕1号)等文件要求,加强强基计划招生和培养的有效衔接,特制定培养方案如下。
历史学专业
一、基本情况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科由1902年创立的京师大学堂“第二类”(史地类)演变发展而来,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现有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3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古代史、史学理论及史学史2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中国史在2012年、2016年教育部学科评估中位列第一、A+,2017年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
历史学院传统深厚,名家辈出,著名学者李大钊、钱玄同、邓之诚、王桐龄、方国瑜、朱希祖、张星烺、陈垣、侯外庐、白寿彝、赵光贤、柴德赓等在此弘文励教。现有资深教授2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2名,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1名,教育部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2名,中国历史研究院学术咨询委员会委员3名,中国历史研究院学术委员会委员1名,长江学者、国家“万人计划”、教育部跨世纪/新世纪优秀人才等共11名。近五年来,共承担国家、省部级科研项目110余项,其中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4项、重点项目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8项。建有历史文化影像教学实验室和藏品丰富的文物博物馆。
历史学科坚持个性化、多元化、国际化的拔尖人才培养理念,构建了历史学综合会通型本科人才培养模式,强调“四个注重”:注重立德树人,融德育教育于专业教育之中;注重根柢之学,厚实理论和专业基础;注重中国史、世界史、考古学知识的系统传授;注重国际视野、创新能力与学生人格的全面培养,致力于成为全国高校历史学拔尖人才培养和教学创新的领跑者。
历史学专业是首批入选的“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自2010年起,参加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并建立了励耘历史学实验班。
二、培养目标及培养要求
1.培养目标
历史学专业秉承北京师范大学价值理念,着重培养理论素养深厚、专业基础坚实、国际视野开阔、实践创新能力突出、综合素质卓越的拔尖创新人才,为其将来成为历史学专业领军人物,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奠定基础。
2.培养要求
通过学习,学生应获得以下知识和能力:
(1)掌握历史学科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实践技能;
(2)掌握历史学科基本的学术研究方法,具有很强的创新意识和学术研究能力;
(3)能够传承中华文明优秀基因,具备推动中国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的初步能力。
(4)拥有开阔的国际视野和跨学科研究能力,具备融合、吸收世界优秀文明成果的初步能力。
(5)具备高水准的专业素质和突出的专业工作能力。
3. 阶段性考核及动态进出办法
⑴实施动态管理:以学业成绩为基础,以综合素养、学术兴趣、创新潜质为核心,每学期开展对学生的综合考查。每学年一轮形成性考核,在充分征询导师、班主任、任课老师意见的基础上,对学生的政治思想、学业成绩、科研能力、意志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评估,将部分不适应强基计划培养的学生分流到强基计划专业相应普通班继续学习。
⑵完善选拔机制:在强基计划外专业进行二次遴选,综合考虑学生的道德品质、学习成绩、科研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制定合理的选拔评价标准,经学生自愿申请、专家面试、笔试、实践操作等多元化考察选拔,将对基础学科兴趣浓厚、基础扎实、潜力较大的优秀学生选拔进入强基计划。
4.本硕博衔接机制
以培养历史学科拔尖型人才为目标,解决现有培养模式阶段割裂、学生大四时间未充分利用、科研训练系统性有待提高等问题,将学术型高端人才培养阶段前移,建立衔接本科教育阶段,融贯硕士和博士培养阶段的学术型人才培养机制。打通本研课程设置,形成相互衔接、逐级递进的课程体系,优化课程建设标准、修读要求、选课方式、教学管理等环节,全面考虑学生学习的基本规律和内在潜力,把本科教育和研究生教育作为一个连贯的整体来设置课程、组织教学,构建完善本硕博衔接的培养体系。从优秀本科生中选拔直博生。
5.建立质量跟踪与评价机制
围绕强基计划学生的研究兴趣和研究能力培养、创造性形成机制、学生成长跟踪与评价机制等方面开展专题研究,为计划深入实施提供参考,推动改革实践。完善毕业生发展跟踪机制。丰富学生成长数据库信息,定期更新信息数据,全方位持续关注毕业生成长发展,根据质量信息持续改进人才培养工作。
三、毕业要求及授予学位
毕业总学分:145
授予学位:历史学学士学位
学位授予标准:需符合北京师范大学学位授予条例
四、培养方式
1.完善培养方案,多方位塑造学科人才
2015年,历史学专业根据学校的整体规划和布局,对培养方案进行全方位修订。今后将继续对强基计划学生培养计划进行完善,调整原则是:进一步突出立德树人的要求,重视学生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塑造;注重经典研读及人文素养的培育,加强文理交叉学科的教育,进一步优化学生的知识体系,提升综合创新能力;继续深入推动本研衔接的教学改革,改进课程设置、考核机制、学分认定等内容,完善本硕博一体教育过程的无缝衔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效率;办好“春秋学社”、“形势与政策”小组等学生社团,引导学生关切和服务国家发展。
2.注重名师引读经典,提高专业素养
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科在百余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自身鲜明的学术和教学传统,即重视“根柢之学”、“古今贯通之学”及“中西会通之学”的训练。本专业将继续大力推动“励耘书院”建设,聘请名师任教,为学生传授史源学、文字学等根柢之学;优化学生遴选过程,选拔优秀学生进入书院学习,夯实学生专业基础、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传承意识,以达到真正培养其学术兴趣和研究能力的目标。
3. 继续加强教材建设
本专业继续支持已有“马工程”教材、国家级精品教材、北京市精品教材的修订出版。根据通识课建设需要,新编《中华文明》《世界文明》等通识课教材8部,为学科发展提供优质教材资源。
4.改革教学方式,深入推动信息化与历史教学的融合
本专业继续支持历史影像实验室建设;鼓励教师改变传统教学模式,采取混合式教学、翻转课堂等教学方式,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创新知识传授模式,优化已有MOOC课程的教学内容、考核方式等,继续扶持优秀教师建设MOOC课程;加快虚拟仿真实验室建设,对已有虚拟仿真课程进行优化,新建一批虚拟仿真课程,加快培养适合社会需要的复合型拔尖人才。
5.培养具有国际化视野的拔尖学生
积极拓宽国际交流渠道,深化已有合作交流平台,建设新的合作关系,设立海外教学实践基地;鼓励学生参与国际交流,对学生出国学习、参会给予资金和政策扶持;利用外国专家计划、励耘讲堂等平台,邀请境外知名专家来校授课和讲座,为学生开拓视野,了解国际学术动态提供优质条件。
五、课程设置
历史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有:文化原典研读Ⅰ、文化原典研读Ⅱ、文化原典研读Ⅲ、经学小学导论、史学理论、哲学入门、推理与论辩、科学史、中国古代史(上、下)、中国近代史、中国现当代史、世界上古中世纪史(上、下)、世界近代史、世界现当代史、考古学通论、历史地理学、历史文献学、中国史学史、西方史学史、博物馆学基础等。
六、配套保障
1.组织保障
(1)完善人才培养管理体系。学院制定人才培养方案,教研室负责方案的执行,教师负责方案的具体实施,充分保证教研室主任在培养过程中发挥重要作用,实现学院、教研室、教师三级联动的培养管理体制。
(2)加强培养管理制度建设。优化人才培养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开课选课、教材使用、教学督导、毕业论文管理等制度细则,并组织教师学习;制定并落实强基计划学生培养方案的定期修订计划;通过院系听课、教学督导、校外专家评议、学生评教等方式,保证强基计划学生的培养质量。
(3)强化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团队的职能。教学指导委员会对人才培养工作有指导职能,重大教学事项须经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以保障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4)依托相关平台,拓展培养途径。本专业依托国家文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国家特色专业、国家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试验计划等教学平台,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以及北京市高精尖学科——“文化遗产与文化传播”、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北京市重点实验室等科研平台,为强基计划学生从事科研活动、实践创新等提供优质条件。
2.经费保障
本专业设置专项经费用于强基计划学生培养,重点支持师资团队建设、教材建设、优质课程建设、海外交流、学生实践及书院建设等领域,并将严格规范经费使用。本专业作为传统优势基础学科,在国内外享有盛誉,且承担国家“双一流”学科建设任务,能够得到国家、学校和社会各界经费方面的强有力支持。
3.师资保障
近五年来,本专业教师队伍不断壮大,国际化程度大幅提升,教学科研水平显著提高,为强基计划学生培养提供了优质师资保障,今后还将继续做好以下工作:
(1)注重师德师风建设,培育“四有好老师”;
(2)持续引进高水平学者,组织年龄结构合理的教学团队,由德高业精的教授予以指导;
(3)进一步提高师资队伍的国际化水平,深化与世界知名高校的师资合作,聘请海外知名学者来校长期任教或短期授课;学院今后将继续鼓励教师赴海外访学、参会,拓展与海外同行的交流渠道;
(4)强化激励机制。对教师建设优质线下课程和MOOC课程予以经费支持,并对德高业精、培养人才卓有成效的优秀教师予以表彰。
4.政策保障
改革教师激励办法、教学管理办法等,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推进制度创新。充分发挥内在激励作用, 引导学生面向国家战略需求、人类未来发展、思想文化创新和基础学科前沿,增强使命责任,激发学术志趣和内在动力。
对优秀学生在出国交流、科研竞赛、教学实践等方面给予经费扶持,安排教师予以指导,并在免试推荐研究生、直博、公派留学、奖学金等方面予以优先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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