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关于2022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在邢台市招生录取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切实维护广大考生利益,充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根据省市有关要求,结合实际,2022年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邢台市招生采取单独录取方式,统一发布招生信息、统一网上填报志愿、统一按照考生志愿填报情况和有关录取规定进行录取。现将有关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生学校、招生计划
2022年,在邢台市招生的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及招生计划以河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邢台市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布的名单、招生计划为准。没有在以上网站公布的市域外民办高中学校不得在我市招生。
二、招生录取方式
1.填报志愿。考生在2022年7月4日8:00至7月6日18:00之间登录“邢台市教育考试院”网站(http://www.xtjyks.com)“中考志愿填报”栏目,在法定监护人的指导下,按本人升学意愿、中考成绩和相关要求填报志愿。全市所有参加中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均可在规定时间内填报邢台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相应学校志愿,每名考生只能在邢台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选择填报其中1所学校。
2.录取方式。邢台市教育局根据学生所报志愿和邢台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在邢台市招生计划,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校录取,额满为止。录取结束后,由邢台市教育局统一将录取名单函告招生学校所在地设区市教育局,并依据录取名单在“河北省学籍管理服务平台”中通过其电子档案转移申请,未经邢台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学生,将不予认可,一律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
三、特别提醒
根据《邢台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市区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规定,郑重提醒各位初中毕业生及家长:
2022年,邢台市域外所有民办普通高中均不得在邢台市擅自招生,对在我市违规招生、超计划招生的学校,邢台市教育局将停止其当年在我市招生,录取结果无效,造成的后果有招生学校承担;未填报邢台市域外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志愿的,不予录取;未按要求由邢台市教育局统一录取的学生及未按市教育局核定的招生计划招收的学生,视为无效,市教育局不予办理学籍转移手续,学生将无法注册普通高中学籍。
希望广大考生及家长充分了解省市有关招生政策,认真帮助孩子分析学情、自身特点等情况,选择适合孩子终身发展的学校就读,不盲目跟风择校,不要相信任何学校、个人和机构所谓内部录取名额、选拔考试、提前报名录取、以提前定学校为名收取定金、保证金等言行,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由于本人原因导致不能就读普通高中学校的,责任自负。
请考生和家长朋友务必提高警惕,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做到不听谣、不造谣、不传谣,避免自身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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