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开设有书法学专业的院校/学校/大学一共2所:上饶师范学院,宜春学院,具体如下:
上饶师范学院
专业:书法学(师范类)
拟招计划:66人
考试科目
校考省份:临帖、创作;
其他省份:认可省统考或联考成绩
2020年,我校在江西、山东、黑龙江3省设有书法学专业校考。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的需要,为防止人群聚集交叉传染,保障考生的健康和安全,经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慎重研究决定,报经主管部门同意,现对我校2020年书法学专业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予以调整,具体如下:
一.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调整
1.江西省书法学专业校考笔试工作已经完成,将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和程序,继续执行后续的阅卷、成绩公示、合格名单公示和上报等工作,招生计划数不变,录取按《上饶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2.山东省:取消校考,专业成绩认可由聊城大学负责的山东书法类专业联考成绩,招生计划数不变,录取按《上饶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相关报名考试及查询成绩请关注山东省聊城大学发布的信息。
3.黑龙江省:取消校考,专业成绩认可黑龙江省美术类统考成绩,招生计划数不变,录取按《上饶师范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入学后根据专业复测情况,允许考生申请转入美术类专业。
二.评卷评分方式与成绩公布
1.江西省书法学专业阅卷评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评委不聚集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封闭阅卷评分;
2.江西省书法学专业成绩公布时间:暂定拟于4月初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和学校招生就业处微信公众号开通成绩查询。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招生按招生计划数的4倍发放校考专业合格证,均文理兼收。各专业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校考专业:在校考专业成绩合格(如生源所在省份有专业统考或联考要求的,考生还需取得所在省专业统考或联考合格成绩)和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若生源所在省设定录取规则,遵循生源省相关规则录取;若生源所在省未设定录取规则,则按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成绩×0.4+校考专业成绩/校考专业总分×高考文化总分×0.6)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情况下,校考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在校考专业成绩和文化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文化成绩排位在前者优先。
宜春学院
专业:书法学
学费:8800元/年
书法学(师范类)
专业简介:书法学专业于2013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全国首批23所之一),面向全国招生,为艺术类师范教育专业,学制四年,文理兼收。
学生在校期间修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宜春学院普通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的要求,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
主要课程:篆书、隶书、楷书、行草、篆刻、书法概论、书法史、古文字学、古代汉语、书法教学法、教育学。
就业方向和就业情况:本专业学生毕业后可从事书法教学与研究,书法艺术管理、新闻出版等相关工作。本专业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保持在95%以上,其中考取研究生占20%以上。
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调整
本着“疫情不解除,线下考试不组织”的原则,我校取消湖南、山西两省的“书法学”专业校考,认可相应省份统考成绩;将湖南省的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校考由“现场考核方式”调整为“考生网络实时录制提交视频作品考核方式”。
(一)“书法学”专业
书法学专业校考涉及江西、湖南、山西3个省份,有关省份校考工作和招生办法调整如下:
1.江西省校考笔试工作已经完成,将按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要求和程序,继续执行后续的阅卷、成绩公示、合格名单公示和上报等工作,招生计划数不变,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2.取消湖南省、山西省校考,认可相应省份的省统考成绩,相应省份招生计划数以学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宜春学院2020年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为准,录取按《宜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公布的“非校考专业录取原则”执行。
三、评卷评分方式与成绩公布
1.评卷评分方式
(1)江西省“书法学”专业阅卷评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评委不聚集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组织校内外专家进行封闭阅卷评分;
(2)湖南省“舞蹈表演(体育舞蹈、健美操方向)”专业评分工作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确保评委不聚集的前提下,按照招生考试有关规定,组织校外专家进行封闭评分。
2.成绩公布时间:拟于5月中旬在学校招生信息网开通成绩查询。
推荐